闽毕办[2008]12号
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根据教育部、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4号)和2008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由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承担建立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库具体工作。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库是加强我省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推进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人事局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人选,促进会将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遴选,并对进入专家库的人员给予颁发证书,聘为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组成员,承担相应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
推荐的专家人选可为学校的专任教师或从事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并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二),于9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人选简介(1000字左右)各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秘书处(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同时发电子邮件至邮箱fjsbys@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401#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黄昌华
联系电话:0591-87567039 传真:0591-87567039
附件一: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推荐人选要求
附件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推荐表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推荐人选要求
一、从事就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或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工作,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能够承担下列相关课程模块的就业指导工作:就业政策与综合管理、职业咨询与辅导、职业测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撰写就业指导教材、创业教育、就业市场开发、就业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具体要求如下:
就业政策与综合管理:了解就业形势,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有丰富的就业管理实践经验。
职业咨询与辅导:受过系统的咨询心理学训练,了解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的相关理论,能够进行实务操作。
职业测评:受过系统的心理测量学训练,了解生涯咨询的主要测量工具与方法。
就业指导课程培训:了解职业生涯发展的相关理论,了解就业指导课程设置的基本原理,了解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与应用,有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经验。
撰写就业指导教材:出版或参与编写过毕业生就业指导教材,对毕业生就业指导教材建设有深入研究。
创业教育、就业市场开发和信息服务:了解国内外劳动力市场,掌握进行创业教育、市场开发和信息服务的方法,并有过相关的培训经验。
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行业、企业的资深从业人员,了解相关行业、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培训经验。
附件二: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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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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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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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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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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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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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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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包括:研究方向、授课和工作经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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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制,个人简介请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