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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考试人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质监局]    2008-08-08 07:39:00    字体显示:

闽工许办[2008]17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中检所、省计量所、省情报所、省干校:

  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8年10月下旬举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为做好统一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对参加考试人员报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普通大专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三年;取得食品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二年;

  2、取得普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二年;取得食品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一年;

  3、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一年;

  4、具有中等学历,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5、报考人员年龄原则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由所在省级局推荐,年龄可以放宽至65周岁。

  二、考试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

  4、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复习大纲及习题集》(2007版)为重点的28大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新发相关文件及总局网站市场准入工作问答(一)至(三)等。

  三、报名办法

  ㈠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辖区内各相关事业单位和学(协)会等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

  ㈡ 省中检所、省计量所、省情报所、省干校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

  ㈢ 省级各相关学(协)会及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局食品生产监督处负责。所有报名人员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一寸免冠相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质量体系审核员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1、2008年8月30日前,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各有关食品行业学(协)会、省中检所、省情报所、省计量所、省干校须将报名材料报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2、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我办将另行通知;

  3、考试前我办将组织统一培训,培训事项将另行发文通知;

  4、联系人:陈剑 0591-87870362;

  传真:0591-87845372(Fax);

  电子邮箱:chenj@fjqi.gov.cn

  附件:2008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 2008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考试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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