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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州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多功能拖拉机新产品进行确认的函
[省经贸委]    2008-03-12 17:22:00    字体显示:

  闽经贸机电[2008]141号

省农业厅:

  根据《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福州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多功能拖拉机生产企业的11种新产品进行了审查和评定。上述企业基本具备了多功能拖拉机生产条件和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所开发的新产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准予组织生产。具体生产企业名称及新产品机型确认如下:

  一、福州大华机械有限公司:DY-201CZⅡc、DY-201CZⅡd、DY-201CZⅡf、DY-201CZⅢc、DY-201CZⅢd、DY-201CZⅢf、DY-211CZⅠd、 DY-211CZⅠf

  二、龙岩市龙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LM-273SS、LM-262F、LM-262ZLJ。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 2008年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开始申报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 福建24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二OO七年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的通知
· 今年福州优秀新产品名单公布 
· 十余项“泉州造”有望成省优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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