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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06-01-20 16:39:00    字体显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统计局

 

20051220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我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省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1231,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省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1231,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6.61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53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02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0.62万个,其他法人单位2.44万个。产业活动单位21.77万个,其中,第二产业5.93万个,第三产业15.84万个。个体经营户133.5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21.37万户,第三产业112.19万户(详见表1)。

 

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6.61

100

企业法人

10.53

63.4

机关、事业法人

3.02

18.2

社会团体法人

0.62

3.7

其他法人

2.44

14.7

二、产业活动单位

21.77

100

第二产业

5.93

27.2

第三产业

15.84

72.8

三、个体经营户

133.56

100

第二产业

21.37

16.0

第三产业

112.19

84.0

 

  与2001年我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5774个,增长了5.8%。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5537个,减少4114个,下降42.6%;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13480个,减少17193个,下降56.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11597个,增加4115个,增长55.0%;私营企业61098个,增加20864个,增长51.9%;其他内资企业1979个,增加1422个,增长255.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1270个,增加906个,增长8.7%(详见表2)。

 

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

比重(%)

合计

105282

100.0

国有企业

4993

4.7

集体企业

10749

10.2

股份合作企业

2354

2.2

国有联营企业

192

0.2

集体联营企业

377

0.4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84

0.1

其他联营企业

237

0.2

国有独资公司

352

0.3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048

9.5

股份有限公司

1549

1.5

私营企业

61098

58.0

其他内资企业

1979

1.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989

6.6

外商投资企业

4281

4.1

 

  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福州、厦门、泉州。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地区拥有法人单位9.31万个,占56.1%;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1.53万个,占53.0%。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5位的地区依次是:泉州、福州、厦门、漳州、南平。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3个地区是:泉州、福州、漳州(以上详见表3)。

 

3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

(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

(万个)

个体经营户

(万户)

 

16.61

21.77

133.56

福州市

3.19

4.17

20.36

厦门市

2.29

2.71

8.48

莆田市

0.56

0.89

8.53

三明市

1.32

1.80

10.79

泉州市

3.83

4.65

32.60

漳州市

1.64

2.12

17.83

南平市

1.46

2.02

10.32

龙岩市

1.07

1.52

13.10

宁德市

1.25

1.89

11.54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84万个,占22.2%;批发和零售业3.62万个,占16.6%;教育1.79万个,占8.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87万个,占22.4%。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9.4%(详见表4)。

 

4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合计

21.77

100

一、农、林、牧、渔业*

0.03

0.1

二、采矿业

0.18

0.8

三、制造业

4.84

22.2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51

2.4

五、建筑业

0.40

1.8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0

2.3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0.26

1.2

八、批发和零售业

3.62

16.6

九、住宿和餐饮业

0.31

1.4

十、金融业

0.59

2.7

十一、房地产业

0.59

2.7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86

4.0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0.57

2.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20

0.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0.26

1.2

十六、教育

1.79

8.2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9

5.0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31

1.4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86

22.3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18.12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3.6%;交通运输业20.35万户,占15.2%;批发和零售业63.90万户,占47.8%;住宿和餐饮业9.23万户,占6.9%;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3.52万户,占10.1%(详见表5)。

 

5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万户)

比重(%)

  

133.56

100

工业*

18.12

13.6

    建筑业

3.25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