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发布 > 统计公报

《2016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11-16 07:08
| | | |
  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式对外发布了《2016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报全面地反映了去年我省海洋环境状况,具体公布了海洋环境状况、主要海洋功能区状况和主要入海污染源状况等相关数据信息,详细介绍了海洋环境灾害与风险、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为推动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技术支撑。

海水质量持续改善

  公报显示,2016年我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优良,优于或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88.7%,水质较上年明显好转。优良水质主要分布在河口及海湾以外的海域,劣四类海水水

  质主要分布在闽江口、九龙江口及三沙湾、罗源湾、泉州湾等河口、海湾的局部海域。全省主要海湾中,湄洲湾、深沪湾和福清湾水质较好,第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达30%以上;沙埕港、厦门湾和诏安湾等水质较差,劣四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超过65%。

主要海洋功能区状况总体良好

  公报显示,2016年我省2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及环境状况总体良好,6个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环境状况较上年略好。

  我省监测的3个海水增养殖区综合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增养殖区水体中的各监测要素均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三沙湾和南日岛增养殖区沉积物中的各监测要素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黄岐半岛增养殖区沉积物中的各监测要素均优于或符合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增养殖区贝类生物质量均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平潭龙王头、东山马銮湾和厦门黄厝3个海水浴场水质保持优良,适宜进行海上休闲娱乐活动。平潭龙王头、厦门环岛路东部和厦门鼓浪屿3个滨海旅游度假区的综合等级均在良以上,适宜开展滨海旅游和休闲娱乐活动。

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海压力依然较大

  公报显示,2016年我省闽江等11条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总磷和石油类等,总量149.0万吨,同比下降5.3%。

  全省监测的16个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营养盐、石油类和重金属等,排污总量6.66万吨,同比减少20.8%。监测期间各次均达标排放的排污口比例较低,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总磷、悬浮物和粪大肠菌群。

赤潮灾害与突发事件明显减少

  公报指出,2016年我省海域共发现赤潮8次,累计影响面积109平方公里,为近5年最小。赤潮主要分布于泉州惠安、宁德霞浦、莆田南日岛和平潭等近岸海域;优势种主要为夜光藻、东海原甲藻、球形棕囊藻和中肋骨条藻,各次赤潮均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去年我省共发生影响较大的海洋环境损害事件3起,分别是“华星107”轮失联事件、厦门观音山人造沙滩受污染事件和桂籍“威龙36号”货轮触礁沉没事件。

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

  2016年我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福建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并印发沿海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编制完成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已通过国家海洋局审查,并在省委、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编制了《“十三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推进渔业水域生态修护,按照各级政府颁布的海水养殖规划的要求,重点开展罗源湾海水养殖网箱退养;开展常态化增殖放流,省人大将每年的6月6日“放鱼日”常态化,扩大增殖放流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实施海洋环境整治与修复。强化渔港渔船污染防治,编制全省17个中心和一级渔港环境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协调机制和台账制度;加大互花米草整治和红树林种植力度,建立互花米草整治协调机制,整治互花米草1000亩,种植红树林800亩;推进重点沙滩资源保护,组织地方海洋环境部门和民间组织,发动沙滩整治修复行动70余场,3000多人次参与,创建了石狮天天净滩模式等四种净滩机制。

  加强海上执法行。开展海洋“蓝剑”行动,组织省、市、县三级并邀请国家和台湾执法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非法采捕红珊瑚、违法采砂和非法占用海域行为;部署专项行动,先后部署开展“海盾”“碧海”“护岛”“银滩”等专项执法行动。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日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