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发〔2008〕4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在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计划进行认真、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现将200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下达给你们,其中申报全国高研示范班1个、全省高研示范班35个、全省高研普通班106个。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对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并按规定举办的高研班班次,省人事厅将给予每个班次7000元的经费补助。各主办单位在示范班举办结束后,应及时对高研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成效进行总结,并于12月中旬前将总结材料、学员花名册报送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以便核拨补助经费。逾期未报者,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补助经费另行统筹使用。
附件:1、200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示范班计划
2、200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普通班计划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汇总200804111116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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