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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春季监狱系统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2008-04-10 08:40:00    字体显示:

  一、报到地点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一楼大厅(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㈠已就业人员: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⒉毕业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本科以上职位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⒋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⒌就业工作不满1年的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㈡未就业人员: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⒉毕业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本科以上职位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报到证原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㈢应届毕业生: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本科以上职位毕业时应有学位。

  三、其他事项

  ㈠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㈡监狱系统的体检工作拟在面试全部结束后进行,因此,进入体检的考生除了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须准备以下材料:

  ⒈近半年内照的2寸彩照1张,1寸彩照2张;

  ⒉A4纸复印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2份、学位证复印件1份、报到证复印件1份。

  四、面试考生报到日程表

  面试考生报到日程表1

  面试考生报到日程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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