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工作计划 > 省级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福建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08-08-29 17:03:00    字体显示:

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省贸促会、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设区市整规办:

  根据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信用发〔2008〕286号)要求,我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整规信〔2008〕40号),我办经征求与国家发文部门相应对口的我省单位意见,并根据对口各省级单位报送的活动方案,汇总制定了《福建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整规办要会同当地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参照我省“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本次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整规办、各省级单位于2008年10月8日前将活动统计表和书面活动总结(含电子文本)报省整规办汇总,以便及时上报国家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附件:1.福建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福建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信用发〔2008〕286号)的精神,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诚信兴商,和谐共赢

  三、宣传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信用基本知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我省经贸、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在诚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等。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厦门海关,福建、厦门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省贸促会、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组织,并在各自行业系统部署和开展相关活动。

  省信用办负责协调工作。

  五、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六、活动内容

  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活动安排,本次宣传月活动将由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分别承担。

  经贸部门组织省级流通龙头企业、各类创建活动示范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开展提升商贸诚信经商水平,在诚信兴商活动中发挥示范、标兵作用活动;开展规范零售业促销行为,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活动,重点抓好返券促销的专项整治。大力抓好商贸领域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信用工作,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外经贸部门通过外经贸系统的各种培训、论坛、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外经贸企业诚信经营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借助“9.8”投洽会、广交会、福建商品交易会以及境内外各著名展会平台,对参展单位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商业理念,营造福建省良好的投资贸易环境;拟在各设区市及省属行业商协会筛选30个试点。积极推动各级商会、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诚信示范作用,规范外经贸经营秩序;宣传和贯彻《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归集我省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等有关企业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卫生部门督促餐饮单位签定承诺书,餐饮单位承诺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诚信服务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向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宣传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对餐饮单位的负责人与卫生管理人员开展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知识的培训;各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或召开餐饮业承诺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工作现场会,宣传诚信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开展重要农副食品价格监测和价格异动监控;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宣传活动,扩大价格信用建设的社会影响;大力宣传价格信用典型事例,重点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监控价格违法行为高发的行业;选择价格失信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示社会;通过适当的媒体方式,发布2008年星级价格信用单位评选工作信息。

  福州、厦门海关着力营造“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深入企业走访,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宣传海关企业类别调整的政策,熟知企业类别调整的条件,引导企业自觉依法开展进出口活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大力宣传《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管理指引》和《进出口企业守法状况自我测评指引》,组织深入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走访今年被调整降类的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引导和帮助企业改进内部管理,提高守法意识,诚信经营;加强海关门户网站的政策宣传力度,及时维护宣传和公开内容,组织举行海关相关业务办事程序及手续的在线访谈。

  国税部门以涉税案例为教材,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宣传工作,做到以案释法;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促进企业诚信兴商;拟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经商;优化纳税服务,为诚信经商提供条件。加强税管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宣传新《所得税法》,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地税部门以“税收· 发展· 民生”的宣传为主题,结合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充分利用12366热线、地税对外网站、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和海峡财经导报等形式,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法规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2006-200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依照评定标准,对征管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时公告A级名单,并视情组织专题报道,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为重点,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良好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促进依法治税。

  工商部门利用工商红盾网和新闻媒体公告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强化教育和警示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在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企业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管理,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质监部门组织企业参加“追求卓越质量,争创世界名牌”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质量论坛”。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宣传闽货知名品牌产品和名优企业,展示我省实施品牌带动的丰硕成果;大力推进实施标准战略,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推进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实现技术、专利、标准的有机结合,打造产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台湾标准的收集研究工作,促进两岸经贸发展和合作交流;加强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和谐计量环境。

  广电部门采用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等形式,深入宣传开展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充分反映全社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饮食安全宣传周;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国饮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福建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落实《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让诚信度高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的便利;重点推进福清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光泽县出口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宁德市蕉城区出口大黄鱼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重点开展入境植物检疫证书打假专项行动等,加大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厦门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向进出口企业、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等行政对象发放《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汇编》和“检企联系卡”;帮助企业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体系,落实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的相关措施,建立质量巡查制度;落实以诚信管理为基础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实施优良企业和违规企业名单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制定业务投诉举报处理事项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外汇管理部门利用“诚信兴商”宣传契机,结合外汇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形式,就外汇管理政策、外汇管理热点问题和外汇局打击违法行为的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市场行为,促进社会主体合规经营,建立健康和谐的外汇市场秩序。

  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与省文明办合作在全省开展第三届(2006-2007年度)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拟在全省评选5家优秀诚信企业推荐到全国参予2008年全国优秀诚信企业评介活动,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诚信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诚信用工。共同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和企业评选表彰,树立典型,深入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与和谐企业的活动的开展;引导我省企业和企业家自觉落实“八和宣言”,在企业内部做到:和员工,和班子,和团队,和生产,在企业外部做到:和市场,和自然,和社会,和国家。为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谐社会作努力。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活动,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践行《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則》为重点,组织开展“诚信维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各辖区内企业诚信水平再上台阶。以点带面,把“诚信兴商”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抓住消费纠纷中反映的热点、难点,以案释法,以法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结合近期投诉和消费者评议活动,发布消费者警示,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失信案例进行披露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配合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和行业诚信自律的重要途径;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同时要组织指导各类协会组织积极参与这项行动,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相关宣传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下载http://www.antifrand.gov.cn/)。

  (三)本次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整规办、省各有关部门请于2008年10月8日前将活动统计表和活动总结书面送省整规(信用)办,以便汇总上报国家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附件2:

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开幕式、城市广场、街头
宣传活动
出席领导
省部级
 
市局级
 
县处级
 
组织活动次数(人/次)
 
群众参加人次
 
参与部门(个)
 
部门参与人次
 
提供咨询服务(人/次)
 
新闻发布会
参加部门(个)
 
发布专题新闻、信息(条)
 
报纸、杂志发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总数(篇)
 
播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总数(次)
 
总时长(分钟)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
 
举办专题晚会(次)
 
举办专题论坛或研讨会(次)
 
参加总人数
 
制作、张贴诚信宣传画(张)
 
制作、发放诚信宣传册(份)
 
制作展板(个)
 
发送诚信宣传短信(条)
 

 
 
· 2008年福建外经贸领域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方案
· 我市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
· 省领导现场检查指导消防科普宣传工作
· 我市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 各地高速交警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 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新闻宣传联席会议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