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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莆田市人民政府网]    2008-01-11 10:06:00    字体显示:

  莆田市卫生局  莆田市发改委  莆田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43号),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闽卫基妇〔2007〕24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莆政办[2007]1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第一章  现状分析

  我市现有总人口302万人,街道办8个,社区居委会57个,居民总数为34万多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涵江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服务人口26万多人,房屋建筑面积9103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214人,其中医师106名,护士57名,取得省级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8人,省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11人。从2001年开始,我市积极选派医师参加全省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培训,共培训全科医师141名,全科护士94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并推动其逐步完善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发挥城市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功能,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但是,在城市卫生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优质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等问题。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滞后、运行机制不活、布局不尽合理、资源总体不足,加上之前缺乏国家宏观政策的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得不到有效加强,力量比较薄弱,社会信任度不高;二是服务经费补偿不足,资金缺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既要为自身生存投入经费,还要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如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公益性的工作,而相应的补偿机制又未建立;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缺乏整体合力。全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有少量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所在街道社区参与力度不够,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施不足;四是全科医学服务人才紧缺。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需要有合格的全科医学服务人才,社区医生、护士需要有综合的医疗预防保健技术,现服务社区卫生的卫技人员,大多是基层卫生院转型而来的医生、护理人员,缺乏全科医学教育,难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卫生服务。

  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建设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社区居民、注重卫生服务效率和可及性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质原则,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对社区卫生资源重新布局,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使城镇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9个,并100%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节  建设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确保公益。强化政府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公益性、可及性,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按照建设标准,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以改、扩建为主,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鼓励二、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延伸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是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在整体规划之后,有重点地逐年实施;四是深化改革,配套推进。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并与落实经费、提高技术、加强管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

  根据各区 (县)城区居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环境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坚持合理、方便、就近的原则,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范围较小,居民不到2万的可与毗邻的街道联合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步行15分钟以外或辐射半径1.5公里以外)的区域,人口相对集中达0.6~1.2万人左右的,根据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可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举办,中心没有能力举办的,可由公立医院延伸举办。毗邻区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原则上应相距1.5公里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

  第二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体现全科医学特点,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和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突出全科团队服务、连续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意识,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指导患者合理转诊并提供相应便利服务。开展家庭出诊及家庭护理、临终关怀、老年护理、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等各种延伸性服务,逐步探索建立社区医生家庭责任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及时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地实施干预措施和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各种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社区伤残康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二、积极应用中医药、针灸、推拿等适宜技术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并提供中医药治疗、养生保健咨询等服务,发挥中医药在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

  三、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网络。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群、功能任务等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实现家庭、社区、医院、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第三节  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县)编制部门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师的比例按1:1的标准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力争到2008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达到80%,2010年培训率达到100%,到2008年底,选择1家综合医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的临床、社区培训的基地,经培训合格者可优先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建立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支援帮扶制度,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二、三级综合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吸引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条件的退休医务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第四章  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和资金筹集

  第一节  建设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依据省政府《实施意见》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对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或新建,配置基本医疗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才培训,使其达到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完善“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

  到2010年,全市设置并建成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9个。全市形成以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网络。

  第二节  建设标准

  一、业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应具备开展全科诊疗、中医、护理、康复、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建筑,环境优美,并符合无障碍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

  二、服务功能。按功能划分为预防保健区、诊疗与辅助诊疗区、康复区、健康教育区、行政后勤保障区等,满足《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卫基妇〔2006〕232号)规定其承担的服务功能的需要。

  三、设施设备。按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依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配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确保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条件。

  四、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由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注册护士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节  资金筹集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以当地政府为主投入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区 (县)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给予定项补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员培训等建设经费,区 (县)政府每年应给予专项定额补助。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办法,先解决开展工作急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与基本设备、人员工资和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的经费,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比例,增加财政投入项目。

  第四节  建设进度和管理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总体要求:

  2007年建设仙游县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厢区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城区镇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涵江区涵东涵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8年建设城厢区霞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厢区龙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中心、荔城区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2009年建设其余的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在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造提升或扩建基础上,各县区按规划启动新建项目,到2010年完成全部改、扩、建任务。各区 (县)政府要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完成时间见附表)。各区 (县)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资金、招投标等的监督与管理,规范项目工作程序,确保每家建设项目达到规定的要求,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第五章  预期建设成效

  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以下主要成效: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规划实施完成后,各区 (县)基本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政策配套落实、基础设施及医疗设备改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完善、适应广大居民健康服务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将形成以综合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深化改革、落实配套政策,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全市城区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和有效保障,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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