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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1月18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2011-01-1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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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了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省实际,体现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不断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勇于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凝心聚力,心无旁骛,为全面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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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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