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民生资讯

今年底前全省村(居)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全覆盖

2022-09-27 09:56
| | | |

  为推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构建党政主导、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省民政厅、省妇联日前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提出2022年底前实现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全覆盖。

  通知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其副主任可由村妇联主席、儿童主任担任。鼓励支持村(居)老年人协会人员、驻村(居)爱心企业家及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志愿者等参与。

  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妇女儿童信息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妇女儿童生活、教育、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建好台账;定期随访存在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患病、残疾等问题的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生活帮助、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等关爱服务;定期随访生活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帮助做好申请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以及妇女儿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为妇女儿童本人及其家庭提供相关支持等。(记者 潘园园)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日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