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第一、二、三、四类救助对象无需申请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直接获得医疗救助。第五类救助对象实行依申请一次性救助制度。
同时,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第一、二、三类救助对象,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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