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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工作的同学,这些医保知识要知道

2022-06-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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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警惕求职陷阱

  某些用人单位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办理医保或要求员工自愿放弃医保……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同学们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医保。

  二、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学们原先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找到工作后需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医保关系从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若是跨统筹地区转移医保关系,记得申领新参保地的社保卡。

  三、了解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相比于居民医保有个明显变化,就是拥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省本级:0591—12345转6

  福州:0591—12345转7

  厦门:12333转医保组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泉州:0595—12345转1再转2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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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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