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

概述

二级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申请对象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申请说明

通过“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线上办理。

申请材料

个人通过“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直接申报,无需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通过“闽政通”账号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注册申请-新增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温馨提示
个人申报后需经所在单位确认上报方可受理,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审批通过备案后系统自动生成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制作纸质注册证书。

 

办理地址

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infoType=1&unid=5F013E5287ED446EC932DD3D3C7B8512

咨询方式

网上咨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互动交流-咨询投诉栏目(https://zjt.fujian.gov.cn/gzcy/wyxx/

电话咨询:

0591-38161636-1

常见问题

        1.若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包括已入闽登记的省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但申报相关业务时提示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是什么原因?如何处理?

        答:第一种原因:该人员现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取得执业资格时的身份信息不一致。处理办法:登录注册系统个人端选择业务办理-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上传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个人身份信息。其中,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为户口本个人信息页(需体现曾用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证明材料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公民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函》。如果为考试时误填写错误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需在申请报告中写明事由,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通过该申请后,个人即可正常办理业务。

第二种原因:非本省取得的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资格证书,我省注册系统内没有该人员资格信息。处理办法:登录注册系统个人端选择业务办理-省外资格补录栏目上传资格证书,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通过该申请后,个人即可正常办理业务。(非本省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不能在我省申报注册,不在此业务受理范围内)

       2.个人手写签名该如何规范书写上传?电子注册证书上的个人签名模糊不清如何修改?

  答:个人手写签名应该签写在无任何横格线的白色纸张上,且须从左向右横版书写一次即可,无需签多个签名。上传时请勿颠倒图片上传的方向,颠倒的签名将无法正确显示在电子证书上。

  电子注册证书上的签名模糊不清的,登录注册系统个人端个人信息-基本信息栏目,上传符合要求的手写签名照后重新下载电子证书。

        3.个人用户登录无法正常进入系统是何原因?

  答:在注册系统登录页面应选择“个人用户登录”,不能选择“企业用户登录”。登录闽政通APP将“账号安全等级”升级到L5等级。

        4.个人或企业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忘记登录账号和密码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该平台是使用“闽政通APP”绑定个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账号操作,建设主管部门无法重置密码或手机号码,若忘记登录密码或需更换绑定手机号码的,需自行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或“闽政通”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找回密码,若仍无法找回,请拨打平台技术电话处理:0591-62623959。

        5.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信用代码发生变更,应如何办理?

  答:企业名称、法人、统一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请先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修改相关内容,修改后重新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将同步更新。其他企业信息可登录系统自行修改。

        6.企业用户如何撤回已上报尚未公告的业务?

       答:企业登录系统自行操作撤回,无需审批。

政策文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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