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申报
概述
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是为推动乡村振兴而设立的荣誉称号,是结合我省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实际开展的文旅人才项目。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是指: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扎根乡村、热爱乡土,长期致力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护传承乡村文化、促进旅游资源开发、繁荣乡村文旅市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用明显,在促进乡风文明、乡村文旅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就业和生活富裕等方面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带头人。
人选要求
推荐人选应满足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总体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在闽居住、工作、生活;
2.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恪守职业道德;
4.带领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
5.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改变乡风民俗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6.在福建省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征信记录。
申报材料
(一)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二)相关表格及附件。各推荐人选的《XX年度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申报书》2份(附件1),《XX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2份(附件2),《XX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XX年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4份,推荐人选附件材料4份。
办理流程
该事项由各设区市推荐申报,有关事项建议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8621002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2:30-5:30(非夏令时)
进度查询
该事项由各设区市推荐申报,有关事项建议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8621002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2:30-5:30(非夏令时)
注意事项
(一)坚持择优推荐。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好人选入口关,深入了解掌握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情况,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优良、业绩贡献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推荐既能在乡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带头人。积极推荐台籍在闽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人员参评。曾入选过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把握推荐重点。对于常年在乡村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一定群众威望的带头人,要进行重点推荐。带头人依托项目(活动)具备公益性或尚且处于起步阶段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推荐为一次性项目资助人选,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择优进行遴选资助。
依据文件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联系方式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福州东水路76号)
联 系 人:许展
联系电话:0591-86210023
电子邮箱:zk86210023@sina.com
常见问题
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每年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从2020年至2025年,每年第三季度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选拔通知为准。
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每年选拔人数有多少?
每年全省遴选大概30人左右。
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怎么申报?
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选拔方案和年度选拔名额,制定下发选拔工作通知。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申报工作,按分配名额推荐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再经过资格复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公布确定对象,并颁发证书。
被评选上的乡村和旅游带头人有什么待遇呢?
(1)通过开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专题培训、举办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论坛等形式,为入选人员开展经验交流、建立合作机制等搭建平台。鼓励引导发达地区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与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开展结对帮扶。
(2)每年组织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专题培训,优先推荐乡村文旅带头人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项目,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培训、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意开发培训等项目,为入选人员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对有专长、有热情、有意愿的入选者,可采取适当的方式选派到各级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跟班学习培训。
(3)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项目扶持经费列入厅人才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资助,开展培训、交流、宣传等。每年从入选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所依托项目中,选出10个侧重公益性且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分别给予1万元的项目扶持经费。鼓励支持入选人员申报传统工艺振兴、非遗展示传播等文化和旅游部面向基层开展项目活动。鼓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各类面向基层的项目中,畅通入选人员申报渠道,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扶持。
(4)向入选人员发放“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荣誉证书,优先从省级带头人中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鼓励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