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补助

概述

用于发展设施花卉、激励品种创新以及承担省政府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全国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等相关支出的补助。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予以补助。

申请对象

除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承办单位外,其余均为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

享受补贴

发展设施花卉主要支持建设用于花卉苗木生产的薄膜型智能温室(含温室物联网控制系统)、连拱大棚和拱形大棚,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温室或大棚地面以上主体工程造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结果为依据)的50%,每个申报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与贷款贴息重复申报。

激励品种创新主要支持建设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奖励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补助原则上从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后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5万元,单个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15万元,奖励个数不超过当年申请奖励品种总数的1/3。

申请说明

线下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

 ____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新建)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口国有    口集体    口私营   口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现    有

主营业务

 

计划建设

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成后

主要用途

 

计划投资

总    额

           万元

拟 申 请

补助资金

          万元

建设用地性质

口自有   口租赁

承诺完成时间

2024年   月   日

近三年来生产经营情况

 

申报表需附以下材料:

①项目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用地许可证明材料。土地为自有的,请提供土地证复印材料;土地为租赁的,请提供有效期内的用地合同复印件。

③土地类别证明〔土地类别按乡镇土地主管部门登记的国土“三调”结果填写〕。

④土地备案审批情况〔拟使用一般耕地建设花卉生产设施的,需办理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林地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县级林业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报情况与实际相符,且附件材料齐全,同意申报。

 

                        (盖章)

2023年   月   日

办理流程

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择优排序入库,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其建设内容、投资及申请补助额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建设用途、用地备案审批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反馈地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兰  

联系电话:0591-88608018

相关事情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省级资金下达文件后,批复项目实施单位和建设任务,并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市、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并做好管理、监督、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相关政策文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

参考资料
相关推荐

目录

目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