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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的规定有哪些?

2025-04-1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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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住建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检查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应当依据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有关规定进行,并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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