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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5-04-1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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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撤销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责令停止使用并重新申报消防验收备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方式,抽查比例调整为100%。
(一)对不符合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建设工程,故意拆分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申请适用告知承诺备案的;
(二)告知承诺备案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承诺严重不符的;
(三)经依法抽查不合格,或者整改复查仍然不合格的。
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备案(告知)凭证撤销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对第三方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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