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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述了多类人员密集场所,请问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指标标准,如人员密度值等?

2024-07-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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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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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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