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GDP能耗指标有哪些局限性?
单位GDP能耗虽然能较直观综合地反映能源消费所获得的经济成果,但无法全面反映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品能耗降低等情况。
一是单位GDP能耗指标无法按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细分。目前,单位GDP能耗指标中分子采用的是全部能源消费量,未区分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回收能源的循环利用在目前的指标中得不到体现,不能有效反映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二是单位GDP能耗指标无法按能源消费用途细分。能源消费量中,不仅包括作为能源直接消耗掉的部分,也包括用作原材料投入生产的能源,如用石油生产化工原料,用天然气、煤炭生产化肥等。由此计算的单位GDP能耗不能准确反映哪些是作为能源消耗的,哪些是作为原材料消耗的,不能有效反映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满足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我国相继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同时,单位GDP能耗指标计算方法也在相应优化完善,以更好服务于能源消费差别化管理,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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