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国家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建立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到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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