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工程)要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2026-01-30 15:54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构建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库、水闸、水电站、堤防、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工程等),以及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后勤保障等单位。
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水利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规模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原则上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六项机制”构建工作。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投资较少、工期较短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无专门管理机构或规模以下的水利水电工程,在确保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或合并工作程序。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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