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是否延续原有补贴标准?
2021-10-15 17:53
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继续实施,与以往不同的是,建立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机制,即省级财政对温室大棚按基本补助标准(参照原六类省定温室大棚补助标准,其中未配备外遮阳系统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基本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亩补助4万元)实行分档补助,其中:23个脱贫县按100%,其他县(市、区)根据各市县财力状况,按照“80%、70%、60%”比例分档予以补助。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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