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提出六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完善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保障体系,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一是加大政策激励。加大对有色金属行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有色金属企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完善市场机制。通过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绿电交易市场作用,引导行业绿色转型。完善新能源配套服务体系和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三是强化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发行绿色金融创新产品,鼓励设立行业低碳发展相关基金等,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四是健全计量体系。通过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交易、管理等培训,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组建低碳发展联盟等行业组织。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依托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支持龙头企业面向重点领域提供碳排放核算、分析检测、绿色评价等专业服务。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要强化合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中期评估时间,提供制度保障,实施激励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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