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家属会见有哪些要求?

2025-12-0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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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1至2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次数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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