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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排查火灾和环境安全隐患行动
[福建日报]    2008-03-30 08:42:00    字体显示:

  我省于3月至12月在全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据悉,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以及影响各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其他场所等,将重点整治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同时,各地消防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获悉,今年我省将对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检查的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台风季节、汛期等重点时段。

  据悉,我省将建立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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