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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稽征系统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
[福建日报]    2008-03-17 07:58:00    字体显示:

  省公路稽征局决定,从3月下旬起在全省稽征系统内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去年7月,漳州公路稽征处被省交通厅第一个列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单位。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公路稽征局制定了全省公路稽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后公路稽征处罚将告别“三倍以下、十倍以下罚款”幅度的弹性空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确定了7大种类的违法行为。根据每一种类违法行为的轻重又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个档次,并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标准。同时,为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和公开透明,规定需要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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